[保密知识专题讲座——依法保密是公务员的天职]强化保密意识 掌握保密知识汇报人:某某党支部汇报时间:2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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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对机关干部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使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真正懂得保密这根弦万万松不得,保密这根高压线万万碰不得,松了、碰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泄密往往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保密意识的重要性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工作无处不在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进行保密形势教育是要让大家知道保密与窃密斗争的严峻性和保密任务的艰巨性,从而增强履行保密义务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进行保密法制教育是要让大家善于学法、用法,真正成为执行新法的模范和捍卫新法的卫士。对机关干部进行保密警示教育,使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真正懂得保密这根弦万万松不得,保密这根高压线万万碰不得,松了、碰了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近年查处的失泄密案件看,90%以上的失泄密问题都与网络直接相关,网络已经成为当前失泄密的主要渠道,网络窃密已成为对我威胁最大的窃密方式,防范网络失泄密已成为保密工作的主战场,网络保密防范薄弱的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1998年2月3日美国国防部军事网络被来历不明的浏览者入侵,窃密者竟然是地中海国家的一名高中生!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2001白宫的网络邮件系统也被以色列情报机关攻破,导致美国总统所发出的电子邮件,都自动发往了该情报机关“备份”。 ——2002年美国中央情报局第17任局长任职不到500天,就因为不懂保密胆子大,在家用电脑上存储中央情报局的涉密文件而被撤职法办!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情报机构凭借其信息技术优势,利用“特种木马”、“僵尸网络”、“后门程序”等手段,对我机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实施有组织、有预谋、有重点的攻击窃密,手法花样翻新,渗透无孔不入,网络窃密活动之频繁、攻击之猛烈超乎想象。仅抽查中发现被境外所控制的100万台电脑中江苏就占了8万台!有的计算机内竟然被四个国家的情报机构植入了特种木马。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情报机构凭借其信息技术优势,利用“特种木马”、“僵尸网络”、“后门程序”等手段,对我机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实施有组织、有预谋、有重点的攻击窃密,手法花样翻新,渗透无孔不入,网络窃密活动之频繁、攻击之猛烈超乎想象。仅抽查中发现被境外所控制的100万台电脑中江苏就占了8万台!有的计算机内竟然被四个国家的情报机构植入了特种木马。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 一是扩大管理范围,即从与纸质文件相关的部门及人员扩大到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与人员; 二是增加科技含量,即在简单的“三铁一器”基础上增加了复杂得多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以及对人员保密知识技能上的要求;三是提高综合管理,即从主要依靠制度为主的简单管理,提高到主要依靠知识与技术的智能化综合管理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由于前面几个明显变化必然导致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保密管理的难度空前增大,使防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内看不见、摸不着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或窃取,成为我国保密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保密工作的主战场。因此,下决心、花力气解决各机关单位网络防范薄弱的突出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网络泄密如此严重的根本原因:保密工作没能紧跟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解决网络泄密问题的根本对策:全面加快保密工作的创新跟进步伐当前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加快保密工作的创新跟进步伐,开展信息化保密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保密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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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相关知识三个“秘密”的区别;(1)三个“秘密”的法律特征不同。(2)三个“秘密”一旦泄露危害的对象不同。 (3)三个“秘密”一旦泄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保密的相关知识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30年)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20年)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0年)
保密的相关知识 2010年4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胡锦涛亲自签署的国家主席令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这是我国1988年所颁布的《保密法》在22年后的新生,该法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保密的相关知识 与原法相比较:新法比原法多了18条,即由老法的35条增加到了53条;同时,还增加了《监督管理》一章(即第四章),授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总共18项行政监管职能。
保密的相关知识原法是在我国的保密工作从闭关锁国走向对外开放的历史时期出台的,经过8年的草拟过程,在以下6个主要方面为我国保密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完成了周恩来总理要弄清楚究竟什么是国家秘密的生前遗言,明确了国家秘密的法律定义,新法对此一字未改;(新保密法第二条) 2、统一了国家秘密的定密标准,使保密范围的规定成为中国独一无二的定密依据;(新保密法第九条) 3、规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废弃了国家秘密一定终身的制度;(新法十五条)
保密的相关知识 4、创建了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大大提高了我国保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新法第五条、第六条) 5、首开了对外合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先河,为我国对外合作交流铺平了法律道路;(新法第三十条) 6、补充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内容,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新法第四十五条) 这6个方面的历史贡献在新法中得到了全面的继承。
保密的相关知识 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涉密人员的流动加快,国家秘密的载体形式多样,运行方式复杂,窃密手段翻新,泄密渠道增多等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出现,使始料未及的原法越来越受到历史的局限,突出地表示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失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制度;二是没有考虑到为信息公开提供各种保密法律保障;三是只追究泄密行为的法律责任,而不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大削弱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与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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