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施行的政治意义和实践要求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自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进入制度落地深化期。202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权力监督制约”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日常监督”的攻坚之年。必须清醒认识到,条例不是一般性纪律规范,而是将党纪要求与企业治理规则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是推动国企管理人员明边界、知敬畏、守底线的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改,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巡视巡察和干部履职评估体系,确保制度刚性约束真正转化为管理行为规范。
二、聚焦关键岗位与高风险环节,精准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业务领域管理人员特点,实施差异化警示教育安排。6月底前,由各单位党委牵头,组织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读班,逐条对照条例第二章至第五章所列22类违规情形,结合本单位近三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形成《岗位廉洁风险提示清单》,明确采购招标、投资决策、资产处置、选人用人等8类重点场景中的具体禁令事项。同步建立“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机制,在警示教育中嵌入3—5个贴近实际的模拟处置流程,如“对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如何定性量纪”“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的责任认定”,提升参训人员实操判断能力。
三、压实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贯通协同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自即日起,全面推行“三单两表一档案”管理法:党委定期向纪检监察机构报送《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纪检监察机构向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