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定位与督查依据
本清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紧扣2026年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部署要点,结合《2026年全国基层减负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最新调整内容制定。聚焦“督实绩、查实效、验实招”,突出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导向,明确迎检材料须体现制度执行闭环、任务落地痕迹、群众反馈印证三重验证逻辑。
二、必报基础类材料(即报即核,不得缺项)
须于督查组进驻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并提交电子扫描件与纸质盖章件双版本。包括:本单位2026年1—5月发文总量及同比变动统计表(按“通知、通报、函、纪要”四类细分,标注重复发文、越级行文、无实质内容文件情形);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中关于减负工作的专题研究原始页复印件(至少2次,须含议题、发言要点、决策意见);2026年度会议计划执行台账(列明实际召开场次、时长、参会范围、是否套会合并,附议程单与签到表);上级布置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清单(含政务APP、工作群、打卡任务清理数量及保留理由说明)。
三、过程印证类材料(动态留痕,注重时效)
反映减负举措在日常运行中的真实嵌入状态。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随机抽取的3个业务科室周工作安排表(需体现任务来源、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是否属多头布置或重复填报);2026年4月以来开展的2次以上面向村(社区)、企业一线人员的减负成效访谈提纲及原始记录(每份不少于5人,含身份信息、岗位、具体减负感知点);内部审批流程图更新版(标注删减环节、压缩时限、取消签字事项等实质性优化节点,并附前后对比说明);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备案表(列明牵头单位、检查事项、频次、结果共享机制,杜绝“一事多查”)。
四、成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