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指引(2026年修订版)(精炼速用)

AI 生成内容经审核公开,仅供学习参考¥3.00

2026年6月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指引(2026年修订版)(精炼速用)

一、明确入市前提条件,严把资格审查关

入市地块须同时满足四项刚性条件: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土地用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建设区或村庄建设边界内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土地现状为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且未被司法查封、抵押登记未注销;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已召开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入市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入市资格确认书》,作为后续程序唯一准入凭证。

二、规范入市实施流程,实行“三步闭环”操作

第一步:编制入市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在乡镇指导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下,依据规划用途、产业定位、市场评估,拟定含地块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入市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起始价、收益分配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第二步:组织民主决策与审批备案。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会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并同步向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步:组织交易与签约登记。统一进入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步缴清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及税费,凭合同、缴费凭证、审批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统一收益分配规则,压实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

入市收益扣除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前期开发成本、相关税费后,剩余净收益全部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中不低于百分之六十部分必须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可…

购买后查看完整正文

当前仅展示部分试看内容。单独购买或开通终身 VIP 后可查看全文,并支持复制全文和导出 Word 文档。

¥3.00开通终身 VIP 免费下

单独购买全文

支付完成后自动载入完整正文,可复制全文并导出 Word。

请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订单有效时间:10:00
3.00
默认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 支付宝支付
  • 微信支付
未完成支付不会产生购买记录;支付成功后如果未自动刷新,可手动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