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对照财政部2026年6月最新通报)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自觉迅速启动自查整改工作
接到财政部《关于2026年一季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财预〔2026〕48号)后,我单位于6月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逐条研读通报指出的“前期论证不扎实、资金拨付滞后、绩效目标虚化、竣工验收缺位”四类共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发改、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骨干组成的专项整改专班,同步制定《自查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17项具体动作、32个责任节点和5类可验证成果标准。6月10日前完成全部在库项目(含2023—2026年发行项目)台账拉网式梳理,建立“一项目一档案、一环节一标识”动态管理底册,确保问题查得准、根源挖得深、整改落得实。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闭环管理”思维重构全周期管控链条
针对通报中“重发行轻管理、重支出轻产出”倾向,我们推动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全过程穿透转变。一是强化前期论证刚性约束,6月起新申报项目须同步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收益自平衡测算表、第三方尽职调查意见三份要件,财政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双审联评”,对测算依据不充分、运营方案不可行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优化资金拨付调度机制,在原有国库集中支付基础上,试点推行“按工程节点+按绩效进度”双轨拨款模式,对已开工项目按施工合同约定节点匹配资金拨付节奏;对运营期项目,则依据季度绩效监测结果动态调整后续资金安排。三是压实竣工验收主体责任,明确项目单位须在完工后30日内组织初验,财政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终验,验收结论同步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暂停后续债券额度申报。
三、突出结果运用,以“绩效刚性”倒逼项目提质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