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根据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阶段特征和2026年中期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现就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总结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把总结评估作为检验学习成效、查找问题短板、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类指导、务求实效,既重过程更重结果,既看形式更重内容,既查表象更查根源,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为迎接党的二十一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作为的干事氛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评估对象与时间安排
本次总结评估面向各级党组织及其全体党员,重点覆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群体。评估工作自2026年6月中旬启动,至7月上旬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学习教育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形成自查报告;
(二)集中评估阶段(6月26日—7月5日):由上级党委(党组)牵头组建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测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估;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6日—7月10日):反馈评估意见,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纳入下半年党建工作重点督导内容。
三、评估主要内容
围绕“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