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通报(2026年第二季度)(结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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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通报(2026年第二季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持续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市委2026年工作安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一线履职末端、项目资金使用末梢、惠民政策落地末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于2026年4月至6月集中开展第二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阶段性成果通报如下:

一、紧盯“三类岗位”开展靶向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到村组、嵌入到流程

围绕村级组织负责人、涉农资金审批经办人员、产业项目实施主体三类关键岗位,建立“岗位风险—权力清单—廉政档案”动态对照机制。全市12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3862名村级报账员、519名合作社财务负责人、237名乡镇站所涉农资金初审人员开展岗位廉洁履职评估,梳理形成高风险岗位事项清单41项,如村级工程款支付未附施工日志、产业奖补发放未见实地核查影像佐证等具体情形。同步推动132个行政村试点运行“小微权力阳光台账”,将低保评议、危房改造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等17类事项办理全过程录入系统,实现“一事一档、一环一审、一键可溯”。二季度共调取核查村级财务凭证1.2万份,发现程序倒置、签字代签、附件缺失等问题线索213条,已转立案审查调查37件。

二、聚焦“四类资金”强化穿透式核查,提升资金监管颗粒度与精准度

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为监督重点,实行“资金流向图+业务逻辑链”双轨比对。市纪委监委牵头组建4个专项核查组,选取32个资金规模超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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