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百日攻坚”行动阶段性进展通报(结合实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局自2026年4月15日起牵头组织开展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百日攻坚”行动。截至7月20日,行动进入中期评估阶段。现将结合一线监管实践、基层机构运行实情及岗位履职反馈形成的阶段性进展通报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以穿透式核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坚持把压实法人机构第一责任作为攻坚起点,组织32个县(市、区)监管专班下沉至147家农商行、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三查三核”:查股东资质真实性、查关联交易穿透性、查资产分类准确性;核资本充足率动态达标情况、核不良贷款处置进度、核流动性应急演练实效。累计调阅信贷档案2.8万卷,现场复核大额授信业务936笔,发现并督促整改股东代持、资金空转套利等典型问题47类,其中已闭环整改39类,其余8类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步推动123家机构完成年度压力测试重演,首次实现县域法人机构流动性覆盖率(LCR)按周监测、按月校准。
二、紧扣岗位实操,以清单化管理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均衡现状,编制《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识别与处置岗位操作指引(试行)》,细化12类常见风险场景的判定标准、证据链要求、处置时限及文书模板。在全省17个地市监管分局试点“监管员+主审人+法律顾问”三人协同机制,对高风险机构实行“一户一策”双线跟踪:一条线由主审人牵头开展季度现场检查,另一条线由法律顾问同步梳理涉诉、涉执、涉抵押登记等法律状态变化。7月以来,通过该机制提前识别出3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