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压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专项督查情况通报(精炼速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最新修订精神,根据2026年全国教育系统党建重点工作安排及教育部党组年度督查计划,省委教育工委联合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于202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对全省42所本科高校、28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任链条运行实效开展靶向督查
本次督查摒弃“听汇报、查台账”惯性路径,采取“四不两直+嵌入式观察”方式,重点核查党委主体责任是否具象化、书记第一责任是否可追溯、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是否可量化。组建7个联合督查组,每组配备1名党建专家、1名宣传业务骨干、1名纪检干部,围绕“责任传导—机制运转—风险处置—成效评估”闭环,实地调阅近三年党委会记录、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纪要、网络舆情会商台账等原始材料2100余份;随机访谈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一线人员560人次;抽查校内新媒体平台、课堂教学、讲座论坛、教材选用、社团活动等关键场景193处,形成问题清单276条,其中立行立改类89项、限期整改类162项、需建章立制类25项。
二、突出制度刚性,推动责任体系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落地”转化
督查发现,各高校普遍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运行质效存在明显落差。表现突出的单位如A大学,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权重不低于15%,实行“一票否决+正向激励”双轨机制;B学院建立“三级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12类岗位职责,配套制定《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指引手册》,细化课堂讲授、学术活动、学生组织等18类常见情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