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就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履职能力提升开展专题培训。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新时代保密防线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是落实《党委(党组)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保密工作从“制度完善”向“执行落地”纵深推进的关键一环。下面,我结合条例新要求和日常监管实践,讲四点意见。
一、以规范定密流程为基准,全面校准定密责任人的角色定位与权责边界
定密责任人不是挂名职务,而是法定职责主体。新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明确将“定密权限动态备案”“定密依据实时更新”“定密行为全程留痕”列为刚性要求。各单位须于7月31日前完成三件事:一是重新核定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名单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对照最新《国家秘密目录》和本行业《涉密事项清单》,逐项梳理本单位近三年定密事项,形成《定密事项合规性自查台账》;三是建立定密审批电子流程,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嵌入“定密依据提示弹窗”和“超权限定密自动拦截”功能,确保每一份涉密文件生成即附带可追溯的定密依据编号。
二、以精准判定能力为核心,着力破解定密不准、定密泛化等实操难题
定密不准,本质是政策理解不深、业务研判不细。本次培训后,各单位要立即启动“三个一”能力强化机制:组织一次覆盖全体定密责任人的闭卷测试,题型全部来自条例配套《定密实务问答(2026年版)》;开展一轮典型业务场景模拟演练,重点设置“科研项目结题材料”“重大政策调研报告”“应急处置过程记录”三类易发争议情形,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派员现场点评;建立一项“定密复核双签制”,凡拟确定为机密级以上事项,须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定密责任人联合签署《定密合规确认书》,注明依据条款、密级理由及知悉范围测算过程。
三、以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