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高校学科优化调整背景下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把关实施细则(试行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部署,紧扣教育部《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教高〔2026〕3号)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若干措施》最新要求,切实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科专业布局、方向凝练、团队组建、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的政治把关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结合当前高校学科动态调整常态化、精准化、协同化新趋势,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明确政治把关的适用范围与核心事项
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把关贯穿学科优化调整全过程,重点聚焦五类具体事项:一是新增学科方向或交叉学科平台设立前的政治审查;二是拟撤销、合并、转设的学科专业方案中人才培养导向、服务面向、意识形态风险的前置研判;三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与聘任中的政治标准落实情况核查;四是重大科研项目、校企合作平台、国际联合办学项目涉及学科建设内容的政治合规性评估;五是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方案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区域发展定位的匹配度审核。凡列入年度学科优化调整计划的事项,须经学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并形成明确意见后,方可进入行政决策程序。
二、建立“三议两审一报”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学院党委会前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学校党委备案审查的闭环流程。具体操作为:学科调整动议由学科建设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后,首先提交学院党委进行“政治可行性初议”,重点审议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契合国家急需领域布局、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点;其次由学院党委牵头组织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