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期进展汇报材料
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实的举措护航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3月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2026年度)》,明确12类重点整治事项、37项具体任务节点和58条责任分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工作机制,已召开专题推进会4次,下发工作提示单11期,对涉及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穿透式梳理,形成问题台账126项,全部实行编号管理、销号推进。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实施靶向监督与核查
围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资产处置、政策落实四个关键链条,开展全流程嵌入式监督。在项目审批环节,推动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对2025年以来立项的327个乡村建设项目开展合规性复核,叫停程序不全、论证不充分项目9个;在资金拨付环节,依托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对2026年上半年发放的14.3亿元涉农资金进行动态比对,发现异常发放线索23条,移交核查17件;在资产处置环节,组织对21个乡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入股、合作等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修订显失公平条款42处,清退违规低价发包资产8宗;在政策落实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132个行政村,重点核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6类政策执行情况,现场纠偏操作偏差问题39个,督促补发漏发资金186万元。
三、贯通监督力量,构建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行业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