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国有文艺院团“双效统一”考核结果分析与改进路径(省文旅厅)
一、考核工作总体情况与基本判断
根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及2026年度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部署,省文旅厅于2026年4月至5月组织完成对全省32家省级、地市级国有文艺院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效统一”年度考核。本次考核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演出场次、观众人次、基层覆盖、主旋律作品创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人才梯队建设、财政资金绩效等12项核心指标为依据,采取单位自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相结合方式开展。经综合评定,优秀等次院团8家、良好20家、合格4家,无不合格等次单位;社会效益得分平均92.6分,较2025年提升1.3分;经济效益指标中,自有经营收入占比达38.7%,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总体判断:考核机制运行平稳,导向作用持续强化,但结构性短板仍较突出,需在制度衔接、过程管理、结果运用三个维度系统优化。
二、主要问题及成因剖析
一是主旋律创作供给能力不均衡。部分院团年度原创现实题材剧目仅1部,且存在主题同质化、人物脸谱化倾向;6家院团未建立常态化选题策划会商机制,剧本孵化周期平均达14个月,影响重大时间节点作品及时推出。二是基层服务效能尚未充分释放。虽实现“送戏下乡”全覆盖,但2026年前五个月中,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演出占比不足35%,流动舞台车使用率仅为61%,村级文化礼堂定点巡演频次未达季度1场标准。三是双效协同机制尚未健全。12家院团未将社会效益考核结果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年度绩效挂钩,7家单位未制定差异化薪酬分配细则,导致创作人员重市场轻主题、演职人员重票房轻公益现象仍有显现。四是数字化赋能深度不足。仅9家院团建成演出数据动态监测平台,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