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准备工作的函(结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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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准备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及生态环境部2026年一季度印发的《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指南(修订版)》,切实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管控能力,确保2026年度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核查工作精准、规范、高效开展,现就组织做好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聚焦岗位实操,压实核查准备责任链条

各单位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核查准备任务分解表编制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表中须明确三项刚性内容:一是指定1名熟悉工艺流程、能源计量及统计台账的在岗技术人员担任“碳排放数据联络员”,实行AB角双岗制;二是对照《条例》第十二条所列八大类核查要素(燃料消耗、电力外购、过程排放、热力输入、固碳量、监测设备校准记录、原始凭证归档、第三方检测报告),逐项标注本单位现存资料完整度(如:燃煤入炉煤质分析报告2025年缺失3个月份,需于6月25日前补测并上传至省级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三是列出2025年度碳排放报告中存疑数据项清单(如:某焦化企业干熄焦余热发电上网电量未折算为净购入电力,导致电力排放因子应用偏差),同步附初步修正说明。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及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紧扣基层实际,开展“三查三核”现场预检

自即日起至7月15日,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核查准备督导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方式,对辖区内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重点行业单位开展全覆盖预检。预检突出三个动作:查计量器具——现场核验燃煤皮带秤、燃气流量计、电表等关键设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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