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的实践紧迫性,把准问题整改的靶向坐标
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诉求呈现结构化、复合化、程序化特征,重复访、越级访中约六成涉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不高、答复不规范、回访不到位等基础环节失守问题;政策咨询类来信中近四成因承办单位未按《信访事项办理规程》标注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导致群众对处理结果存疑。必须清醒认识到,“路线图”不是概念图,而是施工图;不是软约束,而是硬任务。各级机关要对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6年一季度通报指出的“受理分流不准、分类处理不严、程序终结不实、责任压实不深”四类共性短板,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6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自纠,确保所有在办信访事项100%纳入法治化轨道闭环管理。
二、聚焦“权责法定化”,压实首办责任制与属地主责制的刚性执行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登记、谁甄别、谁交办”双轨机制。即日起,所有来信来访统一由本级信访部门窗口初审,30分钟内完成法定分类标识(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信息公开类),严禁以“情况复杂”为由模糊归类。对申诉求决类事项,实行“首办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制”,承办单位须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出具《程序性受理告知书》,同步上传至省级信访信息系统并自动触发督办提醒;对需多部门协同的,由牵头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会商会审,形成《联合办理意见书》并加盖公章送达。凡因首办单位推诿扯皮导致重复访的,一律倒查追责,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负面清单。
三、紧扣“流程标准化”,重构从受理到终结的全周期操作规范
全面启用修订后的《信访事项办理标准化手册(2026版)》,重点强化三个硬节点:一是受理端推行“三必核”——必核申请人身份信息真实性、必核诉求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职责、必核是否已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