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内在关系,系统阐明了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对于我们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正确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抓民生也是抓发展,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经济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要坚持经济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民生改善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彰显了党的初心使命,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出发,把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一体研究部署、一体督促落实、一体监督考核,使经济发展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改善公共服务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得经济增长与人民群众实际感受一致,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树牢抓民生建设也是抓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民生也是抓发展”,“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可以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有利于扩大内需”,“支持相关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辩证关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一些暂时的困难和风险,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树牢抓民生就是抓发展的发展观、政绩观,吸收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推动经济与民生联动发展、融合发展。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安全网建设,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提高财政投入转化为实际消费的边际效应;着力培育发展民生领域新业态,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增量、提品质。民政工作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又是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必须解放思想、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主动作为,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作贡献。
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这些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求。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守住底线,合理引导预期,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健全面向全民、保障基本、可持续的民生制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应适应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兜牢民生底线,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托牢民生安全网。截至2024年底,我国有3986.7万城乡低保人员、479.7万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一定数量的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做好这些群体的兜底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彰显党的初心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各类困难群体也是边际消费倾向高的群体,加强救助保障,有利于稳预期、促消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对象向所有低收入人口乃至遇困居民拓展,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构建“物质+服务”救助格局,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完善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型政策举措,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推进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健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切实维护好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建立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家庭照料有机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链,切实增进残疾人福祉。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推进救助管理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为流浪乞讨、务工不着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排忧解难。
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推动社会资源有序流动。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内容。新时代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慈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1.5万家,年度慈善活动支出超过1500亿元。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做大“慈善蛋糕”,也要分好“慈善蛋糕”。积极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加强慈善激励褒扬,推进基层慈善创新,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壮大慈善规模。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实施“阳光慈善”工程,规范互联网慈善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和问责力度,增强监管穿透力和有效性,坚决防范和清除各种牟利行为对慈善事业的侵蚀,维护慈善公信力。福利彩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事业,要完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筹集更多公益金,更好实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
发展民政新业态,推动相关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壮大银发经济。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0%,老年人口规模全球第一,有着庞大的潜在消费群体。银发经济是老龄社会的必然产物,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产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个人财富积累等,老年人社会支付能力显著增强。尤其随着60至69岁低龄老年人口增加、健康老龄化意识觉醒,老年人消费意愿正在加快释放。必须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更好助力经济发展大局。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更好满足老年人助餐、助洁、助医等急难愁盼需求。扩大产品供给,培育银发经济经营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强化老年用品创新,培育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旅游服务、养老金融、适老化改造等潜力产业。制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更好增进老年人福祉。
发展婚姻服务业,建设“甜蜜”经济。婚姻是每个家庭的大事。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婚姻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有的创新“婚登服务+”模式,将婚姻服务与文旅、商圈等结合,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减轻群众婚嫁负担;有的打造集结婚颁证仪式、婚庆产业、婚纱产业、婚宴产业、婚旅产业、婚俗文创等于一体的婚姻文化主题园,研发特色婚姻文创用品;有的将婚姻登记处迁入景区、特色小镇,提供仪式化颁证服务,倡导简约婚俗与新型消费模式;有的将婚俗改革与乡村振兴结合,带动婚旅产业和农产品销售。这些不断涌现的新模式,彰显了婚姻公共服务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巨大潜力。当前重点是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加强婚姻服务、相关产业和产品的引导与规范,制定现代婚俗礼仪指引,广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助力“甜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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