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好“四个重要法宝”
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统一的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重要法宝”,是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揭示,是历史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建设实践的现实要求。只有坚持用好“四个重要法宝”,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永葆党的肌体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
一、坚持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活动健康有序运行
我们党xx多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表明,什么时候坚持用好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削弱或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古人说,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坚持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就是“治法”的体现,是睿智的表现。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民主集中制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我们党创造性地将其运用于党的组织建设,制定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覆盖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严密的、科学的组织系统,确保了党的整个组织系统有序运转和党内生活的正常运行。
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习近平同志还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提高党委支部议事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保证。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党委支部议事决策的政治性和政策性越来越强,科技含量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议事内容和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内在需要坚持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以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决策更加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需要。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从论证到决策,历经半个世纪,凝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心血,汇集了无数专家的聪明才智。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坚持走群众路线,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正确决策,统一思想认识,达成统一行动。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关键。从权力的角度看,民主集中制是对权力的限制和规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遏制了“四风”和各种消极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够端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特别是选人用人、用车住房、经费开支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只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才能加强党委支部的集体领导,才能依靠制度这个“笼子”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和制约,才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从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
四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领导集体的可靠保证。民主集中制把“委员会制”和“首长制”的优长有机结合在一起,是迄今为止最科学的领导制度。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制度上的具体运用,是党领导军队的一项根本制度。军队各级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好这一根本制度,就能对所属单位的一切组织、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更好地把方向、抓大事、统全局。最重要的是有利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实施正确的集体领导。同时,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效率较高。这就使各级党委在工作中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带领干部群众奋发有为、有所作为。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不力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家长制”、“一言堂”的问题。有的主官只讲集中、不讲民主,把行政领导带到党内,习惯于事前先定调子、划好框子,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往往用自己的意志主张“统一”委员的思想,不维护党委权威而耍自己威风;有的在会议讨论时,听取意见不耐心、不耐烦,比较强势霸道,比较急躁,即便是勉强听完别人的意见,不管对错,也是采取“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的态度,最后还要按自己的意见办;也有的会前不通气、不酝酿,搞临时动议、突然袭击,让班子成员毫无准备;还有的搞个别授意式酝酿、强加于人式酝酿、议题传阅式酝酿、庸俗交易式酝酿等等,其本质还是“家长制”作风,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把个性摆到党性之上,违背了集体领导原则。有一个单位的局长比书记资历老,“家长制”作风严重,大事都要他说了算,在违规建房问题上被上级查出,竟是常委会会议决定的。组织了解情况发现,书记本来表示反对建房,但考虑与另一主官的团结,就违心同意了。事后,组织对两个主官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和其它安排。
二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有的班子成员把分管工作看成自己的“领地”,不许别人过问,讨论问题时,总是从分管的工作角度出发提出意见,一味强调自己的看法。议事中或正副书记、或书记与委员、或委员之间争你高我低,互不服气、互不买账,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导致难形成决议。有一个单位的党委班子,竟发展到书记、副书记互相敌对的地步。具体表现在,只要是副书记同意的问题,书记就要提出质疑;只要是书记同意的问题,副书记不管对错就要反对。甚至出现研究重大问题,两个主官专门选对方不在家时召开会议,严重影响了班子团结,影响了单位建设,最后上级党委同时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处理。有的书记、副书记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和一般事务,哪些问题该议和不该议,事无巨细地提交会议讨论研究,造成小事议不完、大事议不透,民主决策效率低。有的在个别酝酿环节下得功夫不够,仓促上会,会上难统一思想,最后进行硬拍板、强“着陆”,导致决策不科学。在执行决议方面,有的符合自己意图的就执行,不符合自己意图的则随意变通;有的借口集体领导,分工不负责;有的借口个人分工负责,各自为政,分工变成了分家;还有的疏于贯彻落实措施,对落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分析预测不够,使决议贯彻落实不到底,执行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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