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自[开始时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显著,养老服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目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凝聚部门合力,有效遏制了养老服务领域乱象,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高效整治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市场监管、住建、卫健、消防等12个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先后召开专题推进会6次,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迅速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构建起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整治体系,为专项检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例如,*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整治,规范市场运营秩序。专项检查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800余人次,对全市620家养老机构、38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120个,已完成整改950个,整改完成率达84.8%。针对养老机构违规收费问题,责令28家机构整改收费公示制度,清退不合理收费105万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服务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违规案件15起。如*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家养老机构以“养老投资返利”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及时挽回了老年人经济损失,维护了市场秩序。同时,对1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停业整顿,消除消防、食品、医疗等安全隐患420余处。
(三)加快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资金4.8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22家,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32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55%。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支持30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医疗服务入驻养老机构;在15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例如,市区的*养老机构与区人民医院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为入住老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极大方便了老年人就医。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700余条,制作公益广告10部;在社区、乡村设立宣传栏1200余个,发放宣传手册4万余份。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主题宣传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典型50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问题依然突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诸多短板
尽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养老服务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均衡。城乡差距明显。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足、条件简陋,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因缺乏运营资金和管理人员,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例如,县乡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后,由于缺乏专人管理和维护,院内设施损坏严重,无法正常开展服务,导致周边老年人难以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机构结构不合理。护理型床位占比较低,仅为38%,难以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高端养老机构供给过剩,中低端养老机构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如市区的高端养老机构入住率不足60%,而中低端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供需矛盾突出。社区配套不完善。部分新建住宅小区未按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存在面积不足、功能单一等问题,无法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例如,*小区建成后,未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日常活动缺乏场所,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二)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人才短缺。全市养老护理员缺口达2500人,持证上岗率仅为32%,且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难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如*养老机构招聘的护理员中,60%以上年龄超过55岁,缺乏系统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在老年人护理过程中难以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服务标准不统一。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护理不规范、服务项目缩水等问题,老年人满意度较低。例如,*养老机构在宣传时承诺提供多项服务,但实际入住后,部分服务无法落实,引发老年人投诉。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仍以生活照料为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仅提供简单的日间照料和餐饮服务,缺乏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服务项目,无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三)养老服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力量不足。民政部门作为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编制有限,面对数量众多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如*县民政局仅有5名工作人员负责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却要监管全县80多家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压力巨大,监管难以做到全面、细致。监管手段落后。目前主要依靠人工巡查的方式进行监管,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不足,无法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增加了安全风险。部门协同不畅。养老服务监管涉及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信息不畅等问题,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在处理养老机构违规经营问题时,民政部门发现问题后,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处理效率低下。
(四)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由于养老服务行业投资回报周期长、风险较大,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不高,民办养老机构占比仅为28%。如*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多家企业对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持观望态度,担心难以获得预期收益。产业发展滞后。养老服务产业链条不完善,养老用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发展薄弱,缺乏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和企业。市场上养老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消费市场未激活。老年人消费观念相对保守,对养老服务的消费意愿和支付能力较低,制约了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同时,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导致市场需求难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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