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中期成效评估与问题清单(理论深度)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辩证统一,以系统观念把握治本攻坚的政治逻辑与实践逻辑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其本质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内在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象化展开。2024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国之大者”来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穿行动全过程,深刻把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双重治本指向,推动治理重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由点状整治向体系重构、由行政驱动向制度牵引转变。实践中,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政府常务会逐项研究重点任务、安委会办公室按季调度机制”三级贯通的责任传导体系;在28个重点领域推行“重大风险政治画像”工作法,即对照党章党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从政治站位、责任链条、制度执行、能力作风四个维度对风险成因开展结构性归因,防止将技术性问题简单归为管理问题、将制度性缺陷笼统归为操作失误。
二、聚焦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构建覆盖全要素、贯通全链条的制度支撑体系
制度建设是治本攻坚的核心载体。截至2026年6月,全国已系统修订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性法规17部,出台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3件,其中具有突破性的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为三个“首次”:首次在省级层面建立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合法性与安全风险双审查机制,将安全评估嵌入规划审批、项目核准、标准制定等前端环节;首次实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纪实档案全覆盖,通过“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季一评”,压实“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首次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效能监测平台,设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