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工作组织与机制运行情况
坚持把境外投资合规管理作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2026年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境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2026年6月上旬,由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联合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纪检、国际业务等部门成立专项自查工作组,制定《境外投资合规管理自查任务清单(2026年半年度)》,明确12类37项核查要点,覆盖投资决策程序、尽职调查质效、国别风险评估、合同履约监管、资金跨境流动、数据出境管理、属地法律适配等关键环节。实行“双线归集”机制:一线项目公司按周报送执行台账,总部合规管理部门按旬开展穿透式复核;同步启用“合规红线预警模块”,对近一年内新设境外实体、重大股权收购、大额融资安排等事项实施自动标红筛查,累计触发预警提示14条,均已纳入整改闭环管理。
二、重点问题识别与分类处置进展
聚焦制度执行落差与操作盲区,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偏。共梳理出三类突出问题:一是制度衔接不紧,6个境外子公司尚未完成本地化合规手册修订,未将2026年新颁《对外投资领域反商业贿赂指引》嵌入内部审批流程;二是过程管控不实,3个在建基建类项目存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未强制约定中国仲裁机构的情形;三是动态响应不快,2家位于高风险国别的运营主体,未按季度更新政治安全形势研判报告,最新评估仍沿用2025年第四季度版本。针对上述问题,已建立“红黄蓝”三级分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及验证方式:红色问题(即刻整改类)4项,全部设定7日内完成节点;黄色问题(限期完善类)9项,统一设定6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成果;蓝色问题(机制优化类)5项,纳入三季度管理提升计划统筹推进。
三、制度体系迭代与流程再造实效
以本次自查为契机,推动合规管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