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宣贯落实情况督查通报(机关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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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宣贯落实情况督查通报(机关内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本级党委常委会2026年第14次会议工作安排,机关党委联合办公室、法规处、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督查组,于2026年7月3日至7月8日对所属23个内设机构、11家直属事业单位及4家控股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制度先行与责任压实同步推进,构建分级分类责任传导机制

督查发现,各单位均在条例施行首周完成党组(党委)专题学习,但责任落地存在温差。针对此问题,督查组推动建立“三张清单”闭环管理:一是保密责任主体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涉密岗位人员具体责任人三级职责边界;二是涉密事项动态清单,要求各部门对照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于7月15日前完成本领域涉密事项重新梳理与定密依据标注;三是履职台账清单,统一启用电子化保密履职记录系统,将学习培训、定密审核、载体管理、自查整改等6类动作纳入实时留痕管理。目前,已有19个单位完成清单填报并报备,其余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完成补报。

二、聚焦关键环节与实操短板协同发力,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能力

督查重点核查涉密文件制发、存储、传递、销毁四个环节执行情况。发现部分单位仍沿用旧版定密审批单,未按条例第三十四条嵌入“解密条件触发提示”字段;个别部门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处理标密材料,违反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性规定。对此,督查组现场指导升级定密管理模块,组织编制《涉密载体全生命周期操作指引(2026版)》,细化7类常见场景处置流程图;同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清源行动”,由法规处牵头对近三年存量涉密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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