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宣贯落实情况督查通报(机关内部)(理论深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新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98号,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时代保密工作根本遵循和制度标尺,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及本级党委常委会专题部署要求,机关党委联合办公室、法规处、纪检组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对所属28个内设机构、14家直属事业单位及6家重点涉密岗位单位开展全覆盖式理论宣贯与制度落地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从政治高度把握保密法治建设的时代方位,系统构建“学理—法理—实践”三维认知体系
督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将条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计划,但存在“重条文罗列、轻逻辑推演”倾向。对此,督查组推动建立“三阶递进式”理论深化机制:第一阶组织编制《条例核心要义解读手册》,聚焦“国家秘密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根本命题,分章阐释保密责任主体重构、定密权限动态调整、网络保密风险分类管控等12项制度创新的法理渊源与治理逻辑;第二阶在7月初举办两期“保密法治前沿讲坛”,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专家围绕“保密权责法定化与行政程序正当性”开展专题辅导,同步嵌入典型案例剖析;第三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条例条款与岗位职责对照表”编制工作,逐条标注本岗位涉及的保密义务、履职边界与追责情形,目前已形成覆盖全部涉密岗位的标准化对照清单137份。该机制使条例学习由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建构,理论武装的系统性、穿透力显著增强。
二、贯彻“以制度刚性保障政治忠诚”的根本要求,推动保密责任链条向决策前端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