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通报(侧重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中的堵点难点,以实招硬招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截至2026年7月15日,专项整治已进入集中整改攻坚阶段,现将阶段性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紧盯项目资金监管盲区,建立穿透式核查机制
针对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涉农工程项目围标串标、产业扶持资金挪用闲置等高频问题,市纪委监委牵头组建5个专项核查组,下沉至32个乡镇开展“账—单—物—人”四维比对。重点对2025年以来立项的187个乡村建设项目开展资金流向倒查,调取财政拨付凭证、施工合同、验收资料、农户签字确认单等原始材料共计4.2万份;对9类惠民补贴系统数据与村级公示台账进行交叉印证,发现并纠正“一卡通”发放信息错漏问题213项;推动农业农村、财政、审计三部门联合制定《涉农项目资金闭环管理操作指引》,明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备案、中期检查到竣工审计的12个关键节点责任清单和留痕要求,目前已在16个乡镇试点运行。
二、压实基层主体责任链条,推行“双签字+回头看”整改销号制
改变以往“问题交办—基层反馈—简单归档”模式,对前期排查出的687个具体问题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包片纪检监察干部”双签字认领,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对其中132个涉及资金追缴、合同重签、手续补办等需跨部门协同的问题,由县(市、区)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召开专题协调会17场,推动解决土地确权纠纷、光伏扶贫电站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