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情况总结报告(2026年第一阶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抓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系列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和本级党委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我单位自2026年3月起启动条例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聚焦“学懂、弄通、做实”目标,坚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体推进,着力推动学习成果向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制度效能转化。现将第一阶段成果转化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系统谋划与分层推进相结合,夯实成果转化组织基础
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条例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专项工作组,制定印发《条例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实施方案(2026年第一阶段)》,明确“三清单一机制”工作路径:建立任务分解清单,细化12类47项具体动作;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支部直接责任和党员干部个人责任;建立时间节点清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同步健全成果转化跟踪问效机制,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各基层党组织均完成专题部署,召开支委会研究转化举措平均达2.3次,开展支部书记领学解读覆盖率达100%。
二、突出以案促学与对照检视相贯通,强化纪律意识内化转化
依托本级纪委编发的《条例典型案例警示读本(2026年版)》,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案一剖析、一章一对照”活动,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逐条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个人《纪律行为自查对照表》并提交党支部备案。在处级以上干部中推行“三必谈”机制: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关键岗位党员必谈、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