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及2026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单位于2026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专项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整改覆盖2025年度审计署移交的涉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隐性债务化解、资产盘活、融资行为合规性等4类17项问题线索,涉及市县级平台公司32家。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销号清单”四单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由财政、发改、国资、审计、纪检监察五部门联合组成的整改督导专班,实行“一企一策、一案一档、一季一报”,截至2026年5月31日,17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9项,阶段性整改到位事项8项,均已按程序履行销号审核并归档备查。
二、主要做法与具体动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构建穿透式整改责任链条。明确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同步落实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存在交叉管辖或权责不清的问题,由上级财政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现场厘清资产划转、债务承接、担保解除等关键环节职责分工,形成书面确认纪要并纳入整改台账。
(二)聚焦债务结构优化,实施分类处置专项行动。针对存量债务,逐笔比对合同条款与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对利率高于同期LPR加点上限的12笔贷款,推动银政企三方协商展期降息;对无实质经营现金流支撑的非标融资,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优质资产注入重组等方式压降规模,累计完成债务结构调整28.6亿元。
(三)强化资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