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汇报(精炼速用)
一、聚焦主责主业,以靶向监督压实专项整治政治责任
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紧扣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结合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乡村建设资金监管”等新要求,制定《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2026年二季度)》,明确4类12项监督重点。实行“室组地”联动机制,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乡镇纪委力量,按月梳理农业农村、财政、发改、民政等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台账,建立动态更新的监督对象库。对2025年以来立项的37类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穿透式核查,覆盖率达86.3%,推动监督重心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实不实”纵深转移。
二、紧盯关键环节,以闭环管理提升问题发现处置质效
围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物资采购、验收评估四个风险高发环节,推行“三查三核”工作法:查立项依据是否合规、查拨付流程是否留痕、查使用绩效是否达标;核村级公示真实性、核乡镇审核严谨性、核部门监管有效性。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自动比对惠民补贴发放数据与户籍、社保、不动产登记信息,预警异常线索217条,初核后成案43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组织专项清查,督促修订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9项,推动建立镇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实现村级报账“线上预审+线下联签+季度公开”三同步。
三、强化标本兼治,以分类施策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对已查实的89个问题实行“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属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立案审查;属程序瑕疵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限期反馈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