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炼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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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炼速用)

一、总体要求:锚定“制度衔接、力量整合、响应闭环”三个关键维度,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夯实共同富裕基础为根本导向,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及2026年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统一,推动监管从“条块分割”向“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实质性转变。

二、目标任务:到2026年底前,建成覆盖平台企业、用工合作单位、基层服务站点三级责任主体的协同监管网络;实现劳动报酬支付异常、职业伤害认定、社保参保断续等三类高频风险事项15分钟内跨部门信息互通、30分钟内联合响应;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事项办结率不低于98%,重复投诉率同比下降20%以上;形成可复制、可评估、可追溯的协同监管标准化流程手册并全面推行。

三、重点措施

(一)建机制——组建实体化运行的市级协同监管联席办公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网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会、税务、医保等部门,按季度轮值负责日常统筹,实行“双联络员制”(每部门指定1名业务骨干+1名技术专员),每月召开线上研判会,对平台算法调整、派单规则变更、集中退单等触发性事件启动即时会商,形成《监管提示单》直送相关平台区域运营中心。

(二)搭平台——上线运行“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协同监管信息系统”。打通人社劳动监察、市场监管企业信用、税务征管、医保参保、工会帮扶数据库接口,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自动抓取平台企业用工协议备案、订单结算周期、在线时长分布、工伤申报记录等结构化字段,设置7类预警阈值(如单日连续在线超12小时占比达15%、同一劳动者30日内更换签约主体超3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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