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夯实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政治根基和实践基础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2号)最新要求,严格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技术导则(2026年版)》(建科〔2026〕38号),立足基层一线实际操作难点,聚焦“谁来干、怎么选、如何管”三个关键环节,将党组织把关机制嵌入遴选全流程。明确由区县党委城市工作委员会牵头成立遴选协调小组,街道党工委同步组建项目联审专班,实行“街道初审—区级复核—市级备案”三级联动审查机制;所有参选主体须提供近一年内参与不少于2个同类项目的服务记录、至少3名持证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建造师常驻现场的承诺函,并同步提交党组织建设情况说明及党员骨干参与项目管理清单。
二、目标任务:分阶段压茬推进遴选与服务采购,确保7月底启动、9月上旬完成首期3个片区落地
紧扣2026年全市城市更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节点安排,设定三阶段硬性目标:第一阶段(7月25日前),完成辖区存量更新片区摸底建档,形成含用地权属、建筑年代、居民意愿、管线现状等6类基础信息的“一区一册”数据库,覆盖全部拟纳入年度计划的12个片区;第二阶段(8月10日前),组织不少于5家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且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的企业开展资格预审,通过“现场踏勘+方案答辩+信用比选”三维评估方式,择优确定3家入围单位进入磋商程序;第三阶段(9月10日前),签订首期3个片区(含老旧小区连片改造、低效工业地块转型、历史街区微更新)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周期不超过24个月、咨询成果须通过市级专家库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