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方案(依据住建部2026年新版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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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方案

(依据住建部2026年新版技术导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技术导则(2026年版)〉的通知》(建城〔2026〕18号)要求,紧扣2026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健全更新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压实实施主体责任、提升专业服务供给质量”的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城市更新由点状试点向片区化、系统化、制度化纵深推进的实际需要,现就规范开展城市更新片区实施主体遴选及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明确遴选与采购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城市更新行动三年攻坚计划(2024—2026年)》阶段性任务要求,将城市更新片区划分为基础型、提升型、示范型三类,对应设置差异化遴选标准与服务采购需求。基础型片区重点强化合规性审查与基本服务能力把关,设置资格条件清单制;提升型片区增设全过程咨询协同响应能力评估环节,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服务方案可行性预审;示范型片区实行“双轨并行”机制,同步组织实施主体遴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建立“主体+顾问”联合体申报通道。所有片区均须在采购公告中明示住建部2026年版导则第3.2条、第5.4条、第7.1条等强制性技术条款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

二、聚焦全周期管理闭环,细化遴选程序与采购流程的关键节点控制

建立“前期研判—资格审查—方案评审—现场核查—结果公示”五步遴选程序。其中,资格审查阶段嵌入信用中国平台自动核验模块,对申报单位近三年行政处罚、合同履约异常、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实行“一票否决”;方案评审阶段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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