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关于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平急两用”能力清单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紧扣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夯实平急转换基础,筑牢第一道防线”,针对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存在日常运行与应急响应衔接不紧、资源调度粗放、职责边界模糊、能力底数不清等现实问题,现就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平急两用”能力清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能力清单编制的基本定位与适用范围
能力清单不是简单罗列设备台账或人员名册,而是以“平时服务、急时应急”双功能为导向的功能性能力载体。适用于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城市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承担属地管理职责的园区、学校、医院、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管理主体。清单须覆盖组织指挥、风险监测、预警响应、力量调度、物资保障、信息报送、协同联动、善后处置等8类核心能力模块,每类能力均需明确“常态运转标准”和“应急启用条件”两项刚性指标,确保清单可查、可用、可考、可迭代。
二、建立“三张清单、四级校核”的动态编制机制
实行“基础能力清单+专项场景清单+短板补强清单”分类管理:基础能力清单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民政、卫健、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通用模板;专项场景清单由市县级结合本地多发灾害类型(如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自主增补;短板补强清单由基层单位对照上年度应急演练评估报告、突发事件复盘结论逐项填报。推行“村(社区)初核—乡镇(街道)复核—县(区)审定—市级备案”四级校核流程,每年6月底前完成年度更新,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动态修订。
三、强化能力要素的标准化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