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入职公务员“基层墩苗”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精炼速用)
一、明确墩苗定位,聚焦政治能力与群众工作本领双提升
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新录用公务员政治忠诚淬炼主阵地、群众立场涵养第一课、治理能力成长孵化器。2026年7月起新录用公务员须全部纳入“基层墩苗”实践锻炼计划,原则上在试用期内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全脱产基层岗位实践,不得以跟班学习、短期调研等形式替代。实践单位严格限定为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网格化治理专班等直接服务群众、参与一线治理的实体岗位,确保墩苗过程可追溯、可考核、可验证。
二、实行“三单制”管理,压实培养责任链条
建立岗位需求清单、人员适配清单、任务交办清单。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每季度初汇总乡镇(街道)实际用人需求,明确岗位职责、能力要求、带教条件;结合新录用公务员专业背景、性格特质、发展潜力,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初步分配建议,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形成人员适配清单;实践单位于报到3个工作日内制定《月度任务交办清单》,列明当月需独立完成的3项基础事务(如:参与1次村民议事会记录整理、牵头完成1个网格内重点人员走访建档、协助处置1起邻里矛盾调解全程),任务完成情况同步录入全省公务员成长电子档案系统。
三、推行“双导师+周记实”培养机制,强化过程管控
为每名墩苗干部配备1名乡镇班子成员担任政治导师、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实务导师。政治导师每月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领会中央关于城乡基层治理最新部署进行辅导;实务导师全程指导参与政策宣讲、台账管理、应急响应等实操任务,每周现场带教不少于8学时。墩苗干部须如实填写《基层实践周记实》,逐周记录参与事项、解决难点、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