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以及《202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于2026年7月集中组织对2025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复核。本次“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相统一,聚焦政策执行“中梗阻”、基层负担“隐形增”、考核评价“重痕轻绩”、项目实施“重立项轻落地”四类突出表现,通过实地核查、台账比对、群众访谈、数据倒查等方式,全面梳理尚未销号、反弹回潮、新发衍生三类问题,形成覆盖县乡两级、贯通业务条线的问题清单及动态管理台账。
二、问题清单建立与分类处置机制运行情况
建立“三色分级、双向校验、闭环销号”问题识别机制。由县级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组建联合复核组,对照2025年专项整治通报问题、巡视巡察反馈事项、12388平台投诉线索、基层减负监测点直报信息等4类来源,逐项开展“原始整改佐证—现场成效验证—群众满意度回访”三步核验。对整改未达标的列为红色预警项(共37项),对整改后出现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列为黄色关注项(共22项),对新发现的制度性、机制性短板列为蓝色建制项(共15项)。所有问题均明确具体表现、责任主体、整改时限、验收标准四项要素,杜绝“笼统归因”“模糊定责”。例如,针对“村级报表重复填报”问题,不仅标注填报系统名称、频次、口径差异,还同步调取近半年村级事务日志与系统留痕记录进行交叉印证,确保问题定位精准、责任可溯。
三、销号管理刚性执行举措
实行“双签字、一公示、两备案”销号程序。问题整改完成后,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县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整改成效须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务网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