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嵌入基层治理单元的实施方案(生动鲜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紧扣2026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推动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新任务,立足城市更新从“物理空间改造”向“社会关系重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现就系统性、常态化、可感知地将基层治理单元嵌入城市更新全过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人本逻辑”先行,把治理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摒弃“先建楼、再补治理”的惯性路径,将基层治理单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前置性配置要素。所有纳入2026年度城市更新计划的片区类、街区类、小区类项目,在立项审批环节同步开展《治理承载力评估》,重点研判人口结构变化、服务半径覆盖、多元主体参与意愿等现实条件;在规划设计阶段,强制预留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公共空间用于设置“邻里汇”“楼栋议事角”“红色物业工作站”等实体化治理载体,并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居民代表、社区规划师、业委会成员共同参与功能布局确认,确保空间设计“看得见、进得去、用得上”。对已开工但尚未封顶的项目,建立“治理嵌入补位清单”,由区级城市更新工作专班会同民政、住建部门现场踏勘、限时会商、一案一策。
二、构建“双向赋能”机制,让治理力量与更新进程同频共振
推动基层治理资源与城市更新任务精准耦合。在更新项目施工期,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在职党员组建“更新观察团”,佩戴统一标识开展“每日一巡、每周一报、每月一会”,动态收集施工围挡设置、临时通道安全、噪音粉尘管控、周边商户经营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