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2026年第二轮)(理论深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纠治形式主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指向
形式主义本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其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群众观淡漠。202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之年,是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高度认识整治形式主义的政治意义,系统阐释其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内在统一性:形式主义侵蚀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削弱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背离“人民至上”根本立场,违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本轮专项监督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始终,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开展专题研学,重点研读2025年底以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最新阐释,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条款中关于“搞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行为的纪法界定,逐条梳理政策依据、理论源流与实践边界,形成《形式主义问题政治本质与治理路径分析指引》作为监督标尺,确保监督工作始终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聚焦制度生成机制,靶向破解“制度空转”背后的结构性失衡
坚持从制度供给端发力,将监督重心由表层现象向制度运行效能延伸。建立“三查三溯”工作机制:一查发文备案台账,追溯发文必要性论证是否前置、是否履行合规性审查程序;二查会议计划执行率,追溯会议议题设置与决策事项匹配度,对议而未决、议而不实的会议开展责任倒查;三查考核指标体系,追溯指标设定是否经实地调研验证、是否嵌入差异化权重设计。同步推动建立“制度实施效果评估反馈闭环”,要求被监督单位每季度报送重点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党委办公室、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