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举措(机关单位对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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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举措(机关单位对接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扣2026年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高位运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部分毕业生择业观念亟待引导、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供需匹配度有待提升等阶段性特征,结合当前正值毕业季关键窗口期(6月中旬至8月底为离校前后就业落实高峰期),现就机关单位切实履行公共就业服务职责、强化协同联动、精准对接需求,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与条块协同机制

各级机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践行“人民至上”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健全由组织、人社、教育、财政、国资、工信、民政、共青团等部门组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各市(州)、县(市、区)机关单位须于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毕业生就业形势会商研判,形成问题清单、资源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确保政策落地不空转、服务对接不断档。

二、聚焦供需两端,深化政校企协同对接实效

立足2026年6月毕业生集中离校节点,迅速启动“百日冲刺”专项行动。机关单位要主动靠前服务,联合本地高校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重点对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国家战略急需领域用人单位,6月底前实现辖区内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全覆盖;同步组织不少于30场“小而精、专而实”的行业性、区域性招聘活动,优先保障未就业毕业生至少获得3次有效岗位推荐。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共享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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