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18号)部署要求,紧扣2026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以实绩论英雄、凭实干用干部”的新导向,立足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与专业特性,推动岗位聘用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实质性转变,现就进一步优化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事业为上,把准动态管理的价值坐标
岗位不是“铁交椅”,更不是“终身制”。本细则坚持将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是否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是否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是否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岗位履职评价的根本标尺。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年度岗位聘期考核前,须围绕本单位主责主业梳理形成《岗位职责清单更新台账》,逐岗列明核心任务、关键指标、时限要求及协同事项,杜绝职责模糊、任务虚化、边界不清。对承担重大科研攻关、基层公共服务、应急响应保障等专项任务的岗位,同步建立“任务—岗位—人员”绑定机制,实现岗位设置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二、突出实绩导向,构建分类分层的动态调整路径
打破“唯资历、唯年限、唯职称”惯性思维,按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类、管理服务类、工勤技能类四类岗位,差异化设定“能上能下”触发情形与操作流程。教学科研岗实行“双轨评估”:既看课题立项、成果转化、育人成效等硬指标,也看师德表现、学术规范、团队带动等软要素;管理服务岗推行“服务对象评议+业务条线复核”双反馈机制,窗口单位、后勤保障等一线岗位须每季度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匿名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季低于85分且无有效整改说明的,启动岗位等级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