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一地一策’操作指引(市级层面)

AI 生成内容经审核公开,仅供学习参考¥3.00

2026年6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一地一策”操作指引(市级层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23〕27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财预〔2025〕102号)精神,紧扣202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住经济基本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结构持续承压、隐性债务化解进度不均衡、资产盘活效能尚未充分释放等现实问题,现就市级层面制定实施“一地一策”操作指引如下。

一、坚持分类施策与动态校准相统一,科学划定平台功能定位与债务处置路径

以2026年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国资监管、发改、审计等部门,于6月30日前完成平台公司“三类四档”再认定:一类为承担公益性项目且无经营性收入的纯公益型平台;二类为具备一定经营能力但主业不聚焦、现金流不稳定的功能型平台;三类为已实现市场化运营、具备独立偿债能力的经营型平台。在此基础上,按“存量债务性质—资产可变现程度—项目收益覆盖能力”三维指标,对每家平台逐笔梳理债务台账,同步标注还款来源、到期时序、担保方式、展期可行性等关键字段,形成“一企一档、一债一策”基础数据库,并建立季度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政策适配度随债务结构变化实时校准。

二、压实属地责任与强化协同联动相结合,构建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平台主责三级落实体系

明确市政府为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主体,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级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债务核查、资产盘活、司法保障四个专项工作组,实行周调度、月通报、…

购买后查看完整正文

当前仅展示部分试看内容。单独购买或开通终身 VIP 后可查看全文,并支持复制全文和导出 Word 文档。

¥3.00开通终身 VIP 免费下

单独购买全文

支付完成后自动载入完整正文,可复制全文并导出 Word。

请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订单有效时间:10:00
3.00
默认使用支付宝扫码支付
  • 支付宝支付
  • 微信支付
未完成支付不会产生购买记录;支付成功后如果未自动刷新,可手动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