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三年行动(2026—2028)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紧扣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部署,立足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系统观念与问题导向相统一,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为基础,以结构优化、技术升级、管理提效、行为引导为路径,统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到2028年底,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较2025年基准值分别下降7%、8%、9%,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2%以上,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监测预警平台,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2026年为夯基年:完成全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归集与碳排放核算底数摸排,建立“一单位一档案”基础台账;启动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试点不少于200处;完成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情况专项核查并形成更新计划。
2027年为攻坚年:实现公共机构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存量公共机构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改造覆盖率不低于60%;推动省级行政中心、地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实现光伏+储能微电网示范运行;开展公务出行电动化率季度通报机制。
2028年为提质年:建成省级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成效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