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三年行动(2026—2028)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2025年修订版)精神,紧扣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转型·机关先行”主题主线,结合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数字化管理基础日益夯实、干部职工低碳意识明显增强的实际,现就实施2026—2028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坚持系统思维,把准节能降碳工作新方位
立足公共机构作为政策执行者、公共服务提供者、社会风尚引领者的三重角色,将节能降碳深度融入机关运行全链条、服务保障全过程、干部培养全方位。不搞“运动式减碳”,不设脱离实际的硬性指标摊派,重点在机制适配、行为养成、技术适配、管理提效四个维度同步发力。2026年起,全面启用省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2.0版,实现水、电、气、油、热等五类能源数据按日归集、按月分析、按季预警;同步建立“单位—处室—岗位”三级用能责任清单,明确每间办公室空调温度设定阈值、每台打印机单双面默认设置、每辆公务用车百公里能耗基准线,让节能要求可感知、可操作、可追溯。
二、聚焦关键环节,锚定三年递进式目标体系
以2025年为基期,分阶段设定可量化、可验证、可考核的阶段性目标:2026年突出“立规矩、打基础”,完成全部省直机关及市县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照明系统LED改造全覆盖,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00%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2027年着力“强协同、促联动”,推动50%以上地市级公共机构建成光伏车棚或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