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经验调研报告
——以XX县“村社企”共建共富模式为例(理论深度)
一、调研背景:立足新时代城乡关系重构的战略基点,深刻把握县域作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交汇枢纽的理论定位
202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重大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向纵深推进的攻坚之年。根据《关于深化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5〕12号)部署,调研组于2026年6月中旬赴XX县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其探索形成的“村社企”共建共富模式,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出发,系统解构其组织逻辑、产权安排、利益联结与治理协同的内在机理,力求在理论上回答“为什么能成、凭什么可持续、怎样可复制”这一根本命题,为全国县域城乡融合提供具有学理支撑的实践样本。
二、现状分析:以制度性供给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三重耦合型发展共同体
XX县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与组织基础,将村级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国有企业及本地龙头企业作为结构性主体,通过制度性嵌入实现功能互补。具体做法包括:建立由县委统筹、乡镇党委牵头、村党组织具体落实的三级联动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村社企”联席议事会;推动国企以资本入股方式参与合作社升级,同步派驻党建指导员与经营顾问双轨驻点;在32个试点村推行“集体资产确权—经营权委托—收益权量化”三步确权流程,形成“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闭环转化路径。该模式不是简单叠加三方力量,而是以党建引领下的契约化合作为纽带,使农村土地、劳动力、生态资源等要素与城市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在县域空间内完成制度性重组。
三、问题研判: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揭示城乡融合中结构性张力的理论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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