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精炼速用)
一、总体要求:以岗位职责为标尺,以履职实效为依据,构建闭环式动态管理机制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部署,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年《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科学化精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聚焦当前岗位聘用中存在的“聘而不管、一聘定终身、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突出问题,以岗位说明书为基本依据,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专项评估为刚性抓手,建立“岗位有责、聘任有约、履职有评、升降有据”的全周期管理体系。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涉及参公单位和企业化运作单位。
二、核心任务:明确“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保障“下”的衔接
(一)界定五类必须启动“岗位调整”的刚性情形。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在当期聘期届满前3个月内启动岗位重新核定程序:1.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2. 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3. 因失职渎职、重大工作失误或服务对象有效投诉查实达2次以上,经单位党组(党委)认定影响岗位胜任力;4. 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核心业务指标连续两年未达设定值85%;5.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导致原岗位撤销或职责归并,且本人未通过转岗培训考核。
(二)实行“三阶审定”程序。第一阶由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第二阶由单位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同行专家、服务对象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估小组开展履职复核;第三阶提交单位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书面纪要并同步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岗位调整后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