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背景:立足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纵深,系统把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重构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坐标
202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央《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落地见效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委关于“以制度型改革牵引治理效能跃升”的统一部署,省司法厅会同省委编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组建联合评估组,于2026年3月至5月对全省127个乡镇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质效实地测评。本次评估坚持“政治性、系统性、实证性”相统一,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关于基层政权职能配置原理为理论基点,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治理主体协同逻辑为方法论指引,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新修订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为规范依据,构建涵盖组织架构、权责匹配、运行机制、能力建设、监督闭环五大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采集有效样本数据4.2万条,形成具有理论穿透力与实践解释力的阶段性研判结论。
二、现状分析:以制度供给与治理实践双向互构为视角,揭示改革进程中的结构性演进特征
当前,“一支队伍管执法”已从机构整合的物理叠加阶段,进入权责法定化、流程标准化、能力专业化、监督常态化的化学融合阶段。127个乡镇全部完成执法队伍实体化组建,平均配备执法人员14.3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行政执法证持证率98.7%;89.1%的乡镇实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高频执法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处置”;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覆盖率达100%,平均每季度更新事项12.6项。尤为突出的是,理论指导实践的转化效能持续增强:所有参评乡镇均将“执法权属边界图谱”嵌入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