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分析报告(县纪委)(侧重落实)
一、调研背景:紧扣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与省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最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靶向督导
根据《关于在乡村振兴领域深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5〕12号)及省纪委监委2026年第二季度工作调度会精神,县纪委于2026年4月至6月组织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12个乡镇、36个行政村,重点核查2025年以来立项实施的产业扶持、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三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同步调阅财政拨付凭证、村级“三务”公开台账、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记录等原始资料2176份,访谈基层干部群众432人次。本次调研聚焦“政策是否落地、资金是否到位、项目是否见效、责任是否压实”四个维度,以查实问题倒逼整改闭环。
二、现状分析:以“三类突出问题”为切口,精准识别制度执行偏差与权力运行风险点
一是项目审批环节存在“重申报轻论证”倾向。抽查发现,7个村在申报特色种养基地建设项目时,未组织第三方可行性评估,仅凭村“两委”会议纪要即完成立项,导致2个项目建成后闲置超6个月;二是资金拨付存在“层层截留、延迟兑付”现象。某乡镇2025年第四季度应拨付至农户的产业奖补资金,平均滞留镇财政所达47天,最长一笔延迟92天;三是小微权力运行缺乏刚性约束。村级工程发包中,有11个村未执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其中3个村以“一事一议”替代集体决策,直接指定亲属参与施工。上述问题暴露出部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虚化、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村级监督力量弱化等深层次症结。
三、问题研判: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作风顽疾,把准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交织演化的内在逻辑
调研发现,当前问题已由单一线索向“链条式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