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时代清廉民企建设三年行动(2026—2028)县级实施方案(侧重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推动清廉建设向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延伸”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民企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5〕12号)及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清廉单元建设的系列安排,针对当前我县民营企业在合规经营、内部治理、政商交往、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特制定本县级实施方案。
一、聚焦突出问题,精准锚定三年行动主攻方向
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行动起点。经2026年上半年全县涉企廉政风险排查、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及工商联组织的问卷调研综合研判,当前我县清廉民企建设存在三类突出短板:一是企业内部廉洁制度“空转”,超六成规上民企未建立覆盖采购、销售、人事等关键环节的廉洁内控制度;二是政商交往边界模糊,个别干部与企业主存在非公务场合频繁接触、接受宴请或借用交通工具等苗头性问题;三是廉洁教育形式单一,90%以上民企廉洁培训仍以集中宣讲为主,缺乏岗位适配性、场景化内容。本方案不设泛泛而谈的目标口号,全部举措均围绕上述三类问题展开闭环整改。
二、压实主体责任,构建“企业主+党组织+纪检组”三级整改机制
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清廉建设第一责任,凡纳入行动范围的规上民企及重点成长型中小企业,须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三项刚性动作:一是在公司章程中增补“廉洁从业条款”,明确董监高履职廉洁承诺;二是在财务、采购、工程招标等高风险岗位实行“廉洁风险告知书”签字备案制,由企业纪检联络员每季度核查执行情况;三是由属地乡镇(街道)纪(工)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对每家企业开展一次“廉洁体检”,出具含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