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时代清廉民企建设三年行动(2026—2028)县级实施方案(理论深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推动清廉建设向新经济组织延伸”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202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阶段性特征,立足县域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62%、市场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1.3%的实际,现就系统构建具有理论支撑力、政治引领力、实践穿透力的新时代清廉民企建设县域范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为根本遵循,确立清廉民企建设的政治逻辑与价值坐标
坚持把清廉民企建设作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向经济领域纵深拓展的重要场域,从政党先进性本质属性出发,厘清党组织政治功能与企业治理效能的内在统一关系。县级党委每年组织一次“清廉民企建设理论研习班”,由县委党校牵头,联合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机关政策研究室,围绕《共产党宣言》中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道德秩序关系的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亲清政商关系”的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专题研学;每季度编发《清廉民企建设理论导读》,聚焦“非公企业党建嵌入公司治理的法理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文化生成机制”等5个前沿命题,形成具有县域辨识度的理论阐释成果。同步建立“清廉民企建设理论联席会”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工商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组成固定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理论—政策—实践对接会,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和操作指引。
二、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刚性依托,构建权责清晰、边界明确的县域协同治理架构
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